长沙自建房倒塌致54死 15人获刑
【长沙自建房倒塌致54死 15人获刑】此前,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致54人遇难,国务院成立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调查组,国务院安委会开展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而今日,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宁乡市人民法院表示,“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涉刑事案件一审公开宣判。
经调查,该自建房系望城区金山桥街道金坪社区盘树湾组村民“吴治勇”家民宅,因违法违规建设、改扩建等原因导致倒塌,造成54人死亡、9人不同程度受伤和严重经济损失,且“吴治勇”在未取得合法建设手续的情况下,雇请无设计资质人员“龙天恺”进行设计,雇请无施工资质人员“任罗生、薛现棕”违法违规建设、加层扩建房屋,将违法建筑出租用作餐饮、住宿等经营场所,在出现明显倒塌征兆的情况下仍未采取紧急避险疏散措施,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经济损失,还伙同他人多次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
而湖南湘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公司股东“谭华、杨双富、宁涛、龚飚”和挂名检测人员“刘登、汤瑟”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长沙市望城区原副区长“周正茂”、望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金山桥中队原中队长“冷经科”、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原二级调研员“谭晶”、原湖南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评审员“喻进辉和司炳艳”玩忽职守,“周正茂”还有受贿行为。
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情节、造成的危害结果及认罪悔罪表现等,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对被告人吴治勇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对被告人龙天恺、任罗生、薛现棕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六年六个月至六年有期徒刑;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判处被告单位湖南湘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判处谭华等6名被告人四年九个月至二年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均并处罚金、从业禁止终身;对被告人周正茂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对冷经科等4名被告人以玩忽职守罪判处五年六个月至三年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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